自然人到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据或普通票据知识点!

2020年07月03日 11:25发布 福建 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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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信息

自然人发生应征增值税的业务,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么?申请代开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种:自然人代征增值税专用票据
哪种情况下自然人可以到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据?
1、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据。
2、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税务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票据。
3、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企业,向个人保险代理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票据。
4、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保险代理人规定执行。
情形1,情形2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
情形3,情形4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保险代理人税收征管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5号)。
只要是自然人都是可以代征增值税专用票据的吗?
不一定,仍然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应税行为的购买方不是消费者个人
2.应税行为不是免征增值税的应税行为
特定行业企业代个人代理人汇总代开专用发票有什么特别规定?
保险企业代个人保险代理人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
保险企业应将个人保险代理人的详细信息,作为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清单,随发票入账
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第二种:自然人代征增值税普通票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税务机关代开普通发票工作的通知》规定,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和单位,临时取得收入,需要开具票据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
比如个人包工头,或者砂石厂先把没有票据的材料卖给个人,个人再卖给工程类型企业。个人就可以去税务局代开票据,可以在小编当地代开增值税普通票据,税率为增值税1%,个人经营所得税0.5%,附加税0.04%。完税凭证为1.54%。必须是在业务真实,三流合一的条件下确实难以取得票据的自然人。
代征普通票据的行业几乎没有什么限制,商业类、服务类、建筑类都可以,若是工程类型的企业可以接受个人提供的普通票据,建议可以直接代征,方便快捷不用注册公司。专业做税收政策,合理合法享受政策减少企业老板财务税收压力。《核定征收政策》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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