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解决税收压力了,停止违规行为!

2020年07月08日 11:09发布 湖北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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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营的目的肯定都是为了盈利,花费了精力、时间、投入,辛辛苦苦一年的经营到头来还需要缴纳一大半的税金,这对于公司老板来说都头疼不已,因此减少企业税收压力是很有必要的,但是方式方法一定要合理合规。
同一个业务,运营的模式有很多种,传统企业运营思维就是我雇人去做各种业务,扩增业务也代表要雇佣更多的人员,我们的经营成本在不断增加。但是我们把雇佣关系的经营模式改变为合作承包经营的模式,不再雇佣设计人员、营销人员,而是成立相关业务工作中心,外包给设计中心、运营中心去做业务就能减轻很多税负压力。
这种中心就是咱们所说的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成立中心把劳务报酬转变为个人经营所得,按照核定征收进行核定,按照收入 10% 的利润率实行核定征收,通过将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税目转化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业可以设立一个或多个个人独资企业作为公司部分公转私的分红通道,按照5%-35%五级累进制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
减少税收压力的前提是合法合规,是企业不能越过的红线,之前有的企业采取买卖票据,虚开等违规操作,缺少合同和资金流水,三流不一致,随着金税三期的上线,这种违规行为直接就会触发税务预警,约谈法人,补税以及负刑事责任。
举个例子看看个人独资企业可以减少多少税收压力:
一家企业高管洛先生,年薪高达200万元,其中,年专项扣除金额为4万元,年专项附加扣除金额为6万元,除此之外,没有其他扣除项目。
方案一:如果在工资薪金所得项目下,洛先生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200万-6万-4万-6万)*45%-18.1920≈64.6万
方案二:如果将200万元年薪转为股权收入,适用税率为20%,洛先生需要缴纳个税金额为:200万*20%=40万
方案三:如果注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与用人单位商量,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化成咨询服务费等,以公司对公司的形式提供服务。另外,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了核定征收个税,核定税率为10%。
那么,洛先生需要缴纳税款如下:
增值税:200万/(1+3%)*3%≈5.8万
附加税:5.8万*10%=0.58万
个税:200万/(1+3%)*10%*20%-1.05≈2.8万
纳税总额约为9.18万
这只是个人独资企业运用中的一种,同样的原理也可以解决一些缺少进项成本的企业,比如建筑设计、软件开发、现代服务等等。
那么个人和企业该如何注册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政策呢?
目前我国的西部大开发或者少数民族自治区都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带动当地经济发展。将企业注册到有税收政策的税收优惠区,不仅最节税而且合理合法,可以联系我直接对接园区落地享受政策,个人独资企业综合税率5%以下。
个人独资企业依法不交企业所得税,而是交“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对于高收入个人或者高利润企业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很好的减少税负的方法!这里特别强调一定要找有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的园区,才能达成以上所讲的节税效果。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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