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类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综合税负率几何?

2020年11月17日 16:21发布 北京 通州
公司名称:
重庆一毫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森先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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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IP:
113.250.226.225

详细信息

从2000年1月1日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涉及到主要税种:
我们常见的企业涉及到的税种分别为: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附加税、及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优势就是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也没有企业所得税后的股东分红税,个人独资企业的所得税还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核定征收后的综合税率低,且不看进项成本,这对于税收重,利润高的公司来说非常的实用。
个人独资企业的申请注册及不经营后的注销都非常的方便快捷:
现在企业的注册都是网上注册流程,核名-出执照-三章-银行开户-税务报道;其注销也是实行的简易注销流程,清税证明-银行及工商-最后公示就可注销了。
目前在上海,河南,山东,重庆等地的总部经济园区可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申请经营所得税的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独资企业的应税所得率为10%,然后再对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其经营所得税,税率就在0.5%-2.19%之间,因为是累进税率制,所以企业开票额越高实际税率随之升高,如某季度开票额为100万,按照10%的应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就为10万,然后对应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为20%,再减去一个速算扣除数10500,经营所得税就为9500。
个人独资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常见的服务行业增值税征收率为3%(2020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为1%),附加税减半征收,为增值税的6%,那么实际的综合税率就在5%以内即可完税,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只能在500万以内。
举个简单的例子:
当前网络直播盛行下,很多网络主播的收入比较高,个人所得税比较高,平台公司给他们发工资提成的时候也缺乏相应的成本票抵减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主播个人就可以去注册文化传播类型的个人独资企业(工作室)用这个企业和直播平台签订协议,直接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接账,然后开票给平台,完成这个业务链。
如某主播季度收入180万,直接以业务的形式到个人独资企业中,他需要缴纳的综合税收如下:
增值税:180万/(1+3%)*3%=5.24万
附加税:5.24万*6%=0.31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180万/(1+3%)*10%*20%-1.05万=2.45万
综合缴纳8万左右的税收就可以完税了,然后个人独资企业账户中的资金主播作为投资人就可以自由转出支配了,无需再缴纳其他个人所得税了,非常的方便快捷,且综合税负率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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