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通过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政策能减少税负压力吗?

2020年12月18日 11:45发布 江苏 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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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朋友都有听说过核定征收,但是具体是怎么优惠的?怎么来减少税收压力?之类的疑问还是没办法解答,今天就给大家说一下什么是核定征收,有限公司利用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可以减少多少税负压力。
比较适合核定征收的一般是服务类型的行业,特别是高利润低成本的服务行业,现代服务业其人力成本占企业支出的大头,但人工支出只能作为成本,在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因此企业的税负是比较重的。如果按照查账征收,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需要用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而核定征收是对于账目不齐全的企业采用的一种征收方式,按照行业利润率核定所得税,现在慢慢变成一种优惠政策的模式。在一些经济不发达的偏远地区,为了提高当地的经济发展,以总部经济招商的形式吸引外省的企业在当地注册公司企业,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就是其中的一项,在当地税收园区注册的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按照开票额的10%核定,依照五级累进制税率表计算个人经营所得税,增值税3%,综合税率在5%以内。
有限公司就可以利用当地的核定征收政策,在当地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为有限公司下游的分包服务商,原公司真实无进项的业务分包给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纳税,减少综合税负。
例如有限公司有300万的真实无进项的设计服务的业务,分包给税收园区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去做,那么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为:300万/1.03(含税)*10%(行业利润率)*对应的税率减去速算扣除数=实际的个税
有限公司分包300万的业务给到个人独资企业去做需要缴纳的税金
个人经营所得税:300万/1.03*10%*20%-1.05万=4.78万。
增值税:300万/1.03*3%=8.74万
附加税:8.74万*6%=0.53万
合计:14.05万
个人独资企业缴纳完税金后就可以利润分配的形式直接转入法人私人账户,自由支配,不需要汇算清缴,跟查账征收一对比,核定征收优势明显巨大。且可以开具3%的专票抵扣。
通过总部经济招商入驻的企业不需要在当地实体办公,就能享受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
总体来说查账征收跟核定征收的区别如下:
查账征收能够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征收,实行多得多缴公平征收。实行查账征收的企业,应按时参加所得税汇算清缴,及时补缴税款。
核定账征收企业可以不必参加汇算清缴,减少查账的费用和麻烦;经营效益好的企业,有可能会从中取得额外收益;但是对效益差的企业有可能会带来额外损失。
核定征收的特性近几年来受到很多企业的青睐,想要享受园区的税收政策,要建立在业务真实、三流一致的前提下,合理合法的享受政策,更多税收园区的政策的享受可以联系我交流沟通,直接对接的园区政策,河南、重庆、山东、上海、云南等地区。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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